要求欧盟集装箱航线豁免审查的呼声越来越高
2022-07-26
在一封致欧盟竞争专员玛格丽特·维斯特格的联名信中,签署国要求立即审查针对集装箱航运业的欧盟财团集团豁免条例。该条例允许集装箱航线之间共享商业敏感信息,以控制船舶供应、尺寸和航线频率——豁免航线不受欧盟竞争法某些部分的限制。
该集团豁免最近一次是在2020年4月续签的,签署国表示,供应链遭受了巨大的破坏,航运中断和改道,跳港等情況使一些航线的运费翻了两番。
这封信指出,美国的调查促成了《海运改革法案》。签署国表示,OSRA“解决了用户和服务供应商对集装箱航运公司的许多不满”,而航运业的其他人表示,OSRA将复杂的物流问题归咎于外国集装箱航运公司。香港在去年检讨市场后,最近更新了货柜船共用协议的整体豁免规则。
签署方表示“封锁对商品生产的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需求变化肯定是显著的。但航运业集体管理这些影响的能力,并在2021年产生总计超过1860亿美元的利润,以牺牲供应链其他部分,最终是欧洲消费者为代价,这证明出了问题......”。
对大宗豁免的审查可以解决集装箱航运公司囤积豁免利益的问题,更公平地分配豁免利益。
签署方说“该规例的检讨将容许所有有关人士就欧洲委员会应如何采取行动,以确保深海集装箱运输市场以对海事供应链各方公平和透明的方式运作,提交证据和论点。这应包括考虑新的措施和机制,并应在2024年4月现行法规到期前留出足够的时间来考虑和实施这些措施。”
这封致专员的信由CLECAT(欧洲货运、运输、物流和海关服务协会)、FEPORT(欧洲私营港口公司和码头联合会)、欧洲托运人理事会、欧洲驳船联盟(EBU)、全球托运人论坛、欧洲拖船船东协会、国际公路铁路联运联盟(UIRR)、国际货运代理联合会(FIATA)、国际搬运工协会和FIDI全球联盟签署。